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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 冰 住宅 本官赐赏彰显的法律思维/张生贵

时间:2024-06-22 04:38: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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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  冰  住宅 本官赐赏的法律思维

                    张生贵

  办案人员的思维方法和裁判者解释法律的问题往往会成为案件结论令人争议的主要问题之一。
我国实行的是成文法,成文法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和普遍性特征,但就是因为这个稳定性和普遍性,才导致法律的僵化和滞后,时常出现法律同现实社会中的行为和事件脱节的现象,尽而引出法律上的缺陷。正是考虑到法律条文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述的,立法者的意图使得司法者很难完整复原和表达出来,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时,就需要司法者对法律进行解释,这种解释如果满足了立法者想要表达的意见和观点,自会使人们顺法而为,倘若解释远离立法意图出现意外,就是破坏了法律原意。
  我就是兔子的办案思维:
  为了测试一下办案思维和实力,美国,香港,中国大陆三地警察共出一道考题,联合国将三只兔子放在三个森林中,看三地警察谁先抓出兔子。考题任务:找出兔子!第一个森林前是美国警察,他们的办案思路是,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严格分工,然后派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兔子跑了,任务失败!!!!然后轮到香港警察,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如临大敌的一字排开,由带头人用喇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没动静。飞虎队进入森林,搜索一遍,没结果,任务失败!!!!最后是中国警察,为节省警力,表现实力和强大,只派出四个人,参战的四个人先打了一天麻将,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后面拖着一只鼻青脸肿的熊,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我就是兔子.......”任务光荣完成了。
  冰就是冰的裁判方法:
  195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审理史密斯诉海特案件。该州的法律规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冰或雪的原因引起,伤者控告政府或土地私权人,必须在损害发生后立即向对方报告伤情,否则丧失权利。
史密斯受雇于海特家中照看婴儿,某一天海特给冰箱除霜,一些冰掉在地板上,史密斯去厨房时踩在冰上滑倒受伤。事故是在夏天当着海特的面发生的,史密斯和他的律师没有按法律要求发出特别通知,当史密斯提起诉讼后,海特答辩称伤害是由冰引起,并坚持说史密斯丧失了权利,令人惊奇的是,法院认可了海特的说法,认为冰就是冰,史密斯的诉讼被驳回了。
  底商就是住宅的解释方法:
  2000年良乡八户业主购买位于一楼的商业大厅,合同写的是底商,大厅款付清了,2001年初开发商向各户交付了商业大厅,2001年底开发商说是办理产权证,持空白合同让各户只是在合同上盖了私章,2002年开发商向各户发放产权证和合同,结果在产权证和合同上由开发商事后填写了住宅,而不是商厅,把开发商的名字也更换成另一家, 业主们要求按实际交付的商厅将住宅变更登记为商用,开发商不干,业主们起诉到法院,法院说你们的合同签的是住宅,没有理由要求开发商登记商用,业主们真想不到,如果一个男人的身份上将性别错写成女性,是否也会将大男人判成女人不成。
  是你自己不想活,本官就赐你一死:
  余某被怀疑杀人,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由于余某忍受不了警方的严刑,自认杀人,到法院尽管余某一再称冤枉,但先前的侦办口供中有承认杀人的自招,法官即判决余某死刑。裁判理由称余某自认杀人,并要求法庭依法判处死刑,本院认为余某应当被处死。
裁判者的品格和良知是解释或破坏法律的分水岭
  司法的核心问题在于司法的客观性和正当性如何体现在个案中,法律解释方法的最大魅力之处在于如何公正裁判,强调案件事实同法律之间的对应交流。要得到一个正确的裁判,首先要对法律内涵进行完整的理解和解释,法律本身往往是概念化或抽象化的,只有经过法官的解释才能适应到变化的案件和进步的社会需求中。律解释的主旨在于阐明法律的字面意思和规范意图,并借此落实法律和完善法律,法官的解释与法律本意不符合,就是破坏法律。凡解释总是存在片面性,更可能成为曲解破坏法律。抠着字眼式的机械裁判就有可能是破坏法律,法官往往对案件经过审查后,明知其事实与法律的对应交互点,但基于解释权才会饱偿到倾至那一方的甜头,也因此就不顾良知和品格做自由解释。我们说法律解释法律本应当是为了维护法律,维护法律的解释活动除了须遵守法律方法上业已系统化的解释方法或解释规则体系外,品格和良知显得很重要,裁判者如何优先选择采取某种解释方法,如何依该解释得出评判结论,本身也需要对其品格和良知做先行解释,目前的法律解释不存在解释方法上的选择规则,裁判者可以自由选择,并根据自由选择得出不同结果,没有了解释准则就不能保证将裁判者服服贴贴地约束在法律体系中,因此,律师要呼吁解释法律的裁判者,凭良知和品格才能置入公正轨道,要警惕曲解和破坏法律的解释。

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对从青岛、武汉(以下合称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以下称离境地)洋山保税港区(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的启运地口岸为青岛前湾港或武汉阳逻港(以下称启运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工具名称限为:永裕016、永裕018、新滨城、向莲。

  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及以上企业,具体由海关负责审核;

  2.属于无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营出口企业,具体由主管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时负责审核。

  二、主要流程

  1.出口企业须提前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

  2.启运地海关依出口企业申请,对其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称退税证明联)。

  3.出口企业凭启运地海关出具的退税证明联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4.在退税证明联所列全部货物进入离境港后,离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核销手续,启运地海关办理结关核销手续。

  5.海关将已启运并签发退税证明联的报关单数据(加标识)实时发送给国家税务总局,每月将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标识)和未实际到达离境港货物的报关单数据(加标识)发送给国家税务总局。报关单数据内容应在现有数据项目基础上,增加“运输工具名称”数据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将已退税的报关单数据反馈海关。

  6.主管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退税证明联及结关核销报关单数据,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及调整已退税额。

  对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自启运日起2个月内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视为未实际出口货物,应追缴已退税款,不再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

  7.货物若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实际出口,海关应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收回已签发的退税证明联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对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企业应按照现行规定向海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或未退税证明。

  三、启运港退税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

  四、各地海关和国税部门应加强沟通,建立联系配合机制,互通企业守法诚信信息和货物异常出运情况。财政、海关和国税部门要密切跟踪启运港退税政策运行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税政司)、海关总署(监管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为切实做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部组织制定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部。

附件: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doc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料信息的服务功能,国土资源部决定,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为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形成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具有可被重复开发利用、能够长期提供服务的重要功能。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形成了海量的地质资料信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长期存在资料信息分散、综合研究不够、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不高、服务渠道不畅、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使地质资料信息的巨大潜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提高地质资料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功能是国外地质工作强国的普遍做法。上海市通过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实现城市地质三维可视化的实践经验证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地质工作服务方式顺势而为、与时俱进的重要创新,是解决地质资料管理诸多问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对传统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能力的重大变革。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地质工作要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要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加强国内地质找矿工作的重要指示;有利于开拓地质工作新领域,延长工作链,提高地质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避免地质工作重复投入、减少社会投资浪费;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开发,拉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有利于逐步解决地质资料管理馆藏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水平和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能力为目标,构建广泛服务社会、灵活多样的服务新机制。通过对地质资料信息进行集群开发,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系列、权威、集群化的地质资料信息产品。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促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以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为基础,以地质资料增值服务为扩展,延长产业链,逐步形成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为建立服务型国土资源部门和提升宏观调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共服务。坚持公益性目标,建立地质资料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政府管理、科学研究、企业发展的需求,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进行深度综合开发利用,延伸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链。
  2.坚持全面覆盖。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要涵盖国家和社会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原始、实物和成果地质资料。重点要对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城市地质等重要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整合形成可满足不同需求的系列化、集群化的地质资料信息产品。
  3.坚持互联互通。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格式,开发统一兼容的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把各领域的地质资料进行有效整合与关联,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4.坚持维护权益。要将公益性地质资料和商业性地质资料分体运行,开发不同类别的信息产品,既公开公益性地质资料,又保护商业性地质资料,充分维护汇交人的利益。
  5.坚持逐步推进。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加强协调,组织技术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要借鉴试点经验,选择部分地区先行开展工作,要建成一批,利用一批,不断积累完善。
  6.坚持共同参与。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资料委托保管单位以及行业内所有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完成全国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对其中应数字化的重要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并建成相关数据库;完成现有各类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整合并做好更新和维护,初步完成国家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标准、规范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共享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及时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逐步推进社会发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
  (二)任务。
  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重点是集成集群、深度开发,实现资料信息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要以汇交保障服务、以开放促进服务、以数字化和互联互通提升服务,以集群化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地学信息产品,延长服务链,促进以各类衍生信息产品服务为主导内容的地学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按照不断拓展服务,实行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对地质资料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整合,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的集中度和关联度,形成分布式、多层次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发展。
  1.部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组织研究制定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制度、政策、标准和规范;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列入《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指导全国完成地质资料清欠及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专题研究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组织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并纳入《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研究;统筹协调中国地质调查局、信息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等单位及各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2)2012—2015年任务。
  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制度体系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推进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指导、督促、检查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确保各单位按部要求完成各自任务;以需求为驱动,进一步加大地质资料信息产品开发力度,满足不同需求,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2.各省(区、市)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根据部印发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省(区、市)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将本省(区、市)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继续开展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开展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0〕32号文,完成本省(区、市)地质资料清欠工作,建立本省(区、市)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承担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的省(市),按部要求继续做好试点工作,其它省(区、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1--2个大、中型城市或重要成矿区带,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工作;开展省级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建设;针对不同需求开发地质资料信息产品,并积极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2)2012—2015年任务。
  完成本辖区的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和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建成省级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体系;推进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开展重要城市、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经济区、重点生态环境脆弱区、重大工程建设区和重大地质问题区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并对外提供服务工作;继续开发新的地质资料信息产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3.中国地质调查局。
  (1)2010—2011年任务。
  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研究,为部提供支撑;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0〕32号,完成地质调查资料清欠工作;协助部组织开展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数字化与建库,以及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与建库工作;开展现有各类地质调查数据库整合研究;协助部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建设;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为部提供支撑;根据不同需求,在现有数据库基础上,开发10余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全国地质资料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等制度及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承担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工作;完成原始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率达到55%,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服务渠道建设;开发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和新疆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勘查项目等服务的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承担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完成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做好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数字化与建库工作,完成20万米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实物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机制。
  (2)2012—2015年任务。
  按部要求推进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和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完成10大类20个重点地质调查数据库整合工作;协助部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及数字化工作;继续根据不同需求,开发40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全国地质资料馆:做好本馆保管的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馆藏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率达90%;按部要求根据不同需求开展1∶20万、1∶5万基础地质图与矿业权、矿产地等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整合工作;完成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承担全国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和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继续负责定向开发10余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完成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完成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10万米岩心采集和馆藏15万米岩心数字化;支撑部开展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和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开发2-3种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图像扫描数字化等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4.部其他相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要任务:参与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承担部组织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承担部组织的共享服务平台、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协助部指导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主要任务: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相关政策研究。研究拟定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共享协议政策、国外地质信息服务典型模式及其借鉴,提出拟定、修改地质资料管理政策目标与建议等。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要任务:开展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
  (2)2012—2015年任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要任务:按部要求建立、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体系;协助部指导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主要任务:按部要求深入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相关政策研究。研究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价格、保密等政策,提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目标与措施,同时对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按部要求指导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单位做好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5.受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煤”) 、延长油矿管理局(以下简称“延长油矿”)等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的油气公司,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部要求,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2)2012—2015年任务。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煤、延长油矿等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的油气公司,按部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部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四、技术要求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是一项由若干个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子项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按统一的标准、规程、规范推进工作,要严格执行现行的地质资料、矿产地质、区域地质、城市地质、水工环地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现行标准规范不完善的,部将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各单位在推进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数据运行环境、网络建设时要统一执行以下要求。
(一)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要求。
按照元数据目录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按照专业划分的各类数据库)三大类进行建设。数据库建设中,要遵循相关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和地质矿产行业信息化标准。服务国土资源行政监管和政务管理的部分地质资料数据应满足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及其核心数据库建设要求,能够纳入“一张图”进行统一管理。
(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是分布式共享服务系统,包括元数据目录服务、公开数据服务和依申请和定制产品服务三个层次。资料数据目录和公开资料数据依托互联网形成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龙头的网络化统一对外服务系统。非公开地质资料数据依托国家-省(区、市)两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开展服务。
(三)数据运行环境要求。
数据中心基础运行环境应包括主机与服务器系统、存储备份系统、基础软件和安全系统。充分考虑现有数据和系统平台基础,空间数据管理软件可选择国内外主流产品,支持通用交换格式;数据库软件可选择国内外大型主流关系数据库产品。
(四)网络建设要求。
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依托Internet对外提供服务,国家级数据中心Internet网络带宽不小于10M,省级数据中心不小于5M;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进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分中心与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非涉密地质资料传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承担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的单位,要突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一要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探索创新;二要抓好集群集成与深度开发两个关节点;三要抓住资料汇交、数据库建设、网络连通、产品开发等关键环节,做好试点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重点抓好技术指导工作。厅(局)主要领导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十二五”国土资源相关的规划,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各项制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原始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成果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推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强化基层对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工程勘查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服务职责。
  (三)落实工作经费。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受委托保管地质资料单位负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以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机构为主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体系,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管理、维护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适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技术队伍。